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502E/202402-00063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4年1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市监处罚〔2024〕10号 |
东至县礼顺商店(章**)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东至县礼顺商店 |
章**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4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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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市监处罚〔2024〕11号 |
东至县桂珠杂货店(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东至县桂珠杂货店 |
徐**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元; 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1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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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市监处罚〔2024〕12号 |
东至县青锋辣椒王销售部(邢**)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东至县青锋辣椒王销售部 |
邢**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16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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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市监处罚〔2024〕13号 |
东至县余枝花调味品店(余**)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东至县余枝花调味品店 |
余**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14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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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市监处罚〔2024〕14号 |
东至县老郭干货(郭**)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东至县老郭干货 |
郭**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6元;2、罚款200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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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市监处罚〔2024〕28号 |
东至县东燕饭店(解**)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东至县东燕饭店 |
解**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李记乐宝”酸菜3袋,“肉阿婆”外婆菜3袋,“亚克西”番茄沙司1瓶,“仪隆”甜面酱1瓶);3、罚款2000元。 |
自动履行。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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