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502E/202404-00157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五一”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餐饮食品市场将迎来消费高峰,为保障消费者餐饮食品安全,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消费者,注意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1.规范信息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店面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及相关食品安全信息。2.严控食材质量。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注意对食材感官性状的检查,杜绝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经营野生蘑菇。3.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避免交叉污染。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4.做好清洗消毒。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要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5.规范网络订餐。如实展示餐品规格、消费人数建议等信息,发布适量点餐提示,全面使用食安封签,减少配送过程中因污染、损毁等导致的餐饮浪费。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并提醒消费者打包。
二、广大餐饮食品消费者要理性消费1.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2.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消费者收到食品后,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打开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3.家庭聚会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不食野生动物,不采不食野生蘑菇。4.杜绝餐饮浪费,消费者合理点餐、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就餐结束时要主动进行剩菜打包,避免餐饮浪费。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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