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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733/202403-00109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花园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花园乡迁移登记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花园乡迁移登记办理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花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3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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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花园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公民因购(租)房、直系亲属投靠、调动、入学、毕业等原因符合迁移条件的,可凭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办理迁移。

三、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以下部分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调令;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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