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索引号: 1134182100328693XL/202405-00038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发布机构: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租房申请流程和需要材料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公租房申请流程和需要材料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3 11:14
【字体大小:

主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尧渡镇负责初审→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社区提供的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产权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系因病因残单独享受低保的,其户口本直系亲属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⑥申请人系家庭户的应提供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⑦社区及尧渡镇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⑧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和入职在编证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⑤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⑥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困难无房家庭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和入职在编证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系因病因残单独享受低保的,其户口本直系亲属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⑥申请人系家庭户的因提供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⑦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⑧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尧渡镇负责初审→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④东至县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所在单位3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⑤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⑥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