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3XL/202405-00038 | 组配分类: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公租房申请流程和需要材料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尧渡镇负责初审→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社区提供的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产权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系因病因残单独享受低保的,其户口本直系亲属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⑥申请人系家庭户的应提供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⑦社区及尧渡镇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⑧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和入职在编证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⑤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⑥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困难无房家庭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和入职在编证明;
④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系因病因残单独享受低保的,其户口本直系亲属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⑥申请人系家庭户的因提供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⑦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⑧优先保障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尧渡镇负责初审→县住建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①《东至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复印件;
③单位提供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情况说明、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④东至县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所在单位3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⑤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证明原件;
⑥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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