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49J/202404-00179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官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官港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官港镇位于东至县南部,总面积243.54平方公里,辖16个村,179个村民组, 29705人,耕地22910.9亩,其中水田16771.5亩,旱地6209.4亩。境内有石城河、秧田河、杨村河、长河河、官港河、小梅河、黄柏河、下畈河 8条河流,小(一)型水库2座(跃进、九龙),小(二)型水库25座,以及大小山塘366座。
石城河、秧田河、杨村河、长河河、官港河、小梅河、黄柏河、下畈河 8条河流易发生山洪灾害,涉及民主、新溪、横岭、夏联、乌竹、长溪、古桥、杨村、官港、政元、陈镇、北城、洪畈、秧畈、许村、黄柏等16个村。
为有效防御台风、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进一步规范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和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原则。
(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原则。
(4)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官港镇设立防御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详见表一。
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由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工作组分工及工作职责详见表一。
(1)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指挥全镇的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工作,各村由镇联系村干部负责。
各村责任人负责检查落实本村内的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工作,配合镇有关工作组开展村内重点防御对象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
(2)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的日常工作。各联系村干部负责组织并落实联系村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及其他防、避、抢、救工作。负责险情、灾情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汇总及报送。
(3) 镇指挥部成员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职责,服从镇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工作。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责任人(即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或不在岗。
(4) 根据上级防指要求或本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由镇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的时机。
根据历史上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减灾经验,结合我镇社会经济布局,水利工程及山洪泥石流隐患点分布等,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防台风或山洪泥石流灾害安全区和危险区。确定危险区域内的重点防护对象。全镇防御区域划分为十六个片区。
1995年5月25日受强降雨影响,本镇水毁、水淹、沙压农田0.35万亩,淹没15个行政村34个村民组,受灾人口1.265万人,倒房户5户,其中全倒户2户,冲毁堤坝22.3km,造成堤坝溃口79处,堤坝道路2.3km,直接经济损失4300万元。
1996年6月26日,受强降雨影响,本镇水毁、水淹、沙压农田0.32万亩,淹没14个行政村32个村民组,受灾人口1.365万人,倒房户6户,其中全倒户3户,冲毁堤坝23.7km,造成堤坝溃口84处,堤坝道路2.1km,直接经济损失5450万元。
2017年6月24日,受强降雨影响,本镇水毁、水淹、沙压农田0.7万亩,淹没16个行政村32个村民组,受灾人口1.5万人,倒房户8户,其中全倒户4户,冲毁堤坝40.9km,造成堤坝溃口86处,堤坝道路3.5km,直接经济损失12000万元。
2020年7月8日,受强降雨影响,本镇水毁、水淹、沙压农田1万亩,淹没16个行政村120个村民组,受灾人口1.9万人,倒房户4户,冲毁堤坝52km,造成堤坝溃口105处,堤坝道路5km,直接经济损失15000万元。
当境内出现暴雨时,或接到县通知,有可能发生暴雨山洪灾害时,镇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危险区域内群众做好撤离准备,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已下达转移命令,或因突发性事件(如山洪泥石流、滑坡有明显征兆,塘、库、坝出现重大险情)必须实施应急转移。转移组立即通过村委会,要用电话、手机、广播、上门告知等形式通知转移户,负责转移的责任人立即赶往转移对象地点,组织转移。
当境内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50㎜时发布预警,连续降雨6小时,降水超过100㎜,或已经连续多天降水超过200㎜,且有持续可能时,提前转移老、幼、病残人员;降雨12小时,降水达150㎜,且有持续可能时,对威胁区域人员发布准备转移的指令。当小流域1小时面平均降雨量达到50mm时、3小时达到80mm、6小时达到120mm、24小时达到200mm,应向流域内群众发布立即转移的指令。
降水量以官港镇或当地气象雨量仪实测为准。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各区域内责任人电话通知或敲锣警报,受山洪泥石流灾害威胁区的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水库溢洪道开始溢洪,库区上游仍连续降雨,水位继续上涨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微信群等手段向外发布汛情公告或紧急通知,准备转移在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当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水位,库区上游仍有强降雨,或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向水库淹没区内群众发布紧急通知,组织下游群众立即转移。
当石城河、秧田河水位达到低于基准值0.5m时,应向危险区内群众下达准备转移指令;当水位高于基准值,水位仍在猛涨时,应向危险区内群众下达立即转移指令。
主要按台风或热带风暴(以下统称台风)位置、动向或可能带来的强降雨对本地的影响程度,及台风暴雨防御原则,划分为五个阶段。当由台风引起的特大暴雨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动态进入预案实施阶段,组织相应的防灾、避灾、抢险、救灾各阶段工作。
预测台风在福建、浙江或广东登陆,预计有可能影响我镇,或接到防御台风及暴雨消息时,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镇及各村领导班子要有1名负责人到岗组织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水雨情动态,加强镇、村之间信息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和记录、汇总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2)加强预警宣传。通过广播、电话等形式,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告之各村、学校或企业等。
(3)全面安全检查。各行政村着手开展对水利工程、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落实应急措施。
(4)重点工程检查。工程技术组(检查组)重点检查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和堤坝、涵闸等防、抗能力。对超蓄的水库和重要高坝山塘提前预泄,必要时要降低病险库塘等水位,直至放空。
(5)管理到岗到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巡查人员到岗,加强值班与巡查,认真做好值班和工程巡查及维护记录。
预报台风在48小时之内可能影响本地、或接到防御台风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镇指挥部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1号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镇党政负责人、镇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水利工程分管责任人、山洪泥石流灾害点分管责任人及巡查责任人到岗到位。
(2)镇指挥部及村要加强值班,了解风情、雨情、工情、水情及面上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情况,做好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信息(指令)的快速反应和传递准备工作。
(3)通过广播等形式,将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情况及时告之各村、学校或企业等。宣传防灾减灾、自救知识。
(4)工程技术组(检查组)、抢险救灾组会同各管理区和村加强对学校、粮食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及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防御对象的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业主落实“防”、“避”措施。
进一步落实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隐患点的应急保安工作,全面做好易灾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防、避、抢、救”各项准备工作。
(5)工程技术组(检查组)进一步分析水库、重要山塘的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度。水库水位要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并根据气象预报,组织实施必要的预泄。严格控制运用办法,做好随时泄洪、排涝的各项准备。
(6) 协调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各重点水利工程及其他重要防台风单位安全供电及通讯(通信)保障工作。
(7)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老弱病残、边远地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等组织先行转移。通知在河道内作业或行驶的船只做好避风准备。
(8)检查报警设施(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开始集结准备。
(9)根据台风发展趋势,由指挥部视情决定召集有关人员或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防洪、排涝等各项工作。农业、水利、自规所、交通、公安、供水、电信、民政等部门要落实应急措施。
预报台风在24小时之内袭击本地或台风外围对本地有严重影响,或接到防御台风紧急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2号通知,并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政负责人、各成员、镇干部、各有关责任人到岗,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镇指挥部要全力做好值班、台风、水雨情及山洪泥石流信息收录、上通下达工作,掌握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各村及镇各应急工作组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每6小时向县防指部门汇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台风袭击、强降雨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必要时也可越级向市防指汇报。
(3)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动员会议,进一步研究布置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发布动员令。
(4)通过广播、电话、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到户(学校、企业)告知等形式,将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消息及时告知群众、学校或企业。加强对防台风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各村及有关单位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救灾组及村指挥中心,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危(旧)房户、广告牌、塔吊、脚手架、供电与电信杆线、在建民房、临时工棚、学校及其他人员聚居点等;防台风暴雨重点对象:低洼地区、危(旧)房户、学校、企业及仓储物资等;防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对象: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居民住房、学校及企业等。
(6)转移安置组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学校视情况停课,企业视情况停工并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生活。
(7)抢险救灾组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有关责任人亲赴重点险情现场指挥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镇指挥部报告险情状况及抢险进展情况。
如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指挥部,一并告知工程抢险组,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抢险。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8)转移安置组要按照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船只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撤离安置和被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调度供应工作。
(9)供电、广电、电信“三线”部门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灾、避灾单位的用电与通讯(信)安全。公安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水厂做好安全供水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本地区正受台风(台风暴雨)或其外围降雨影响,遭遇强台风或台风暴雨袭击,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的3号通知。
(1)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指挥所动员各方力量做好“防、避、抢、救”各方面工作,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减轻各类灾害损失。
(2)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加强对台风动态、防台风工作部署、台风暴雨影响程度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加强以确保生命安全为首要目的防灾、避灾宣传工作。
(3)严密监视台风动向、降雨量、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和发展,做好防灾减灾调度工作。
(4)做好已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努力做到有衣穿、有饭吃、有洁净水喝、有安全地点住、有病能医。
台风已离开本地,强降雨基本停止,对本地不再有影响,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暴雨)的解除通知。如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如发生重大灾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
(1)镇党委、政府召开救灾会议。各应急工作组转入救灾工作。镇、村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和互助工作,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对受灾区房屋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
相关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资料的组织、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2)加强对受伤人员、病人救护,确保有病能医,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维持好灾区社会治安,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重灾户。组织实施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对损坏的水利、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设施全力进行应急临时抢修,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展开。对各类水毁工程普查、统计、上报,制订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修复。
(3)继续对山洪泥石流灾害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若水库、河道水位较高时,有关责任人坚守岗位。继续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工程防洪安全。
(4)各村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综合协调组、配合查灾核灾,镇指挥部要及时统计灾情,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灾,录摄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水毁、救灾等专题片和材料,以备存档和汇报。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1)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登记造册,平时应进行必要抢险技能训练。
(2)镇、村分级建立抢险应急分队。镇抢险应急分队,灾害期间,听从镇指挥部统一调遣。
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器械分级储备制度。
(1) 抢险物资:根据抢险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物资。所储备的物资,待灾害结束后,及时补充。
(2) 抢险器械:建立人员转移所需车船及抢险机械(设备)联系和调集制度。
(1)镇、村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明确分管领导。
(2)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配置专用电话和专用传真机。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村村部设立专用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指挥室,配置专用电话,有条件的村配备专用传真机。
(3)各工作人员从消息阶段开始手机不间断开机,要与镇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在经过初步了解和分析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指挥部报告。
镇指挥部对发生的险情或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后,要当机立断,组织进行力所能及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1)对预案的主要内容、防灾避灾知识,要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2)汛前,组织危险区的居民熟悉撤离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必要时,按制定的预案要求进行“防”、“避”、“抢”、“救”和撤离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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