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406-00032 | 组配分类: | 法规政策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法律法规政策】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复制推广工业项目建设“四证齐发”服务模式的通知 | 文号: | 皖自然资权函〔2023〕1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落实《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举措的通知》(皖营商环境办〔2023〕3号)要求,复制推广合肥新站高新区推行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四证齐发”服务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事项。通过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并联审批、模拟审查、容缺受理等方式开展工作,企业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即可申请“四证齐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服务,实现重点工业项目“交地即拿证、拿证即开工”。
二、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各地要认真借鉴其经验及做法,结合实际明确“四证齐发”实施方案和模式流程图。二是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推进实施。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主体政策知晓率,为复制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复制推广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1.合肥新站高新区重点工业项目“四证齐发”改革模式经验.pdf
2.合肥新站高新区重点工业项目“四证齐发”流程图.pdf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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