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404-00081 | 组配分类: | 隐患管理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应对情况】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点及切破建房点安全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乡镇:
自今年以来,受寒潮及强降雨影响,我现共发生地质灾害点及切破建房点险情1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无人员因灾伤亡。为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点及切破建房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及切破建房点安全工作,请各有关乡镇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县局、乡镇、村、中心所、专业技术人员”“五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建立群测群防网络,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隐患排查、综合预警、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职责不重不漏、有序协同。
二、扎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并在险情或灾情威胁区域拉警戒线、悬挂警示牌,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电话:7028621),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技术支撑单位提供处置意见。
三、全面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开展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以及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确保应培尽培。充分发挥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训练、演练,确保“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针对农村偏远地区群众,广泛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请各有关乡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点及切破建房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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