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405-00058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应急预案】葛公镇葛公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自然地理
葛公镇位于东至县东、南面,总面积251.48平方公里,辖170组,16个村,6950户,25596人,其中常住人口16000余人。耕地16844.63亩,其中水田12000亩,旱地4844.63亩。境内有主河黄湓河、1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新华河、同春河、永正河、光明河、葛公河、大源河。1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有黄进、望家、兰潭等。2座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和195座山塘。
有黄湓河、新华河、望家河、山溪河、同春河、光明河、永正河、大源河、葛公河、兰潭河、黄进河等河流易发生山洪灾害,涉及仙寓山、红旗岭、洪方、永正、桥联、葛公、留铺、徽道、大源、天井、大华、同春、梅树、兰潭等村。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位于同春、永正、桥联、徽道、梅术村,涉及50户115人。
(2)历史灾害
1995年受“5.25”台风(暴雨)影响,本镇16个村损失严重,倒房户34户,其中全倒户17户,倒塌房屋86间,冲毁堤防4678米,道路35.9千米,冲毁水田879亩,砂压农田1021亩,全镇4812户17222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875余万元,死亡8人。
1996年受“6.30”台风(暴雨)影响,本镇16个村损失严重,倒房户8户,其中全倒户6户,倒塌房屋24间,冲毁堤防3452米,道路24.65千米,冲毁水田482亩,砂压农田863亩,全镇3462户13653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021余万元,死亡三人。
2010年受“6.11”台风(暴雨)影响,本镇16个村损失严重,倒房户5户,其中全倒户3户,倒塌房屋15间,冲毁堤防3478米,道路32.62千米,冲毁水田653亩,砂压农田8045亩,全镇4239户13564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068余万元,无死亡。
2016年受“7.3”暴雨影响,本镇16个村受损,倒房户4户,其中全倒户2户,倒塌房屋9间,冲毁堤防1643米,道路12.62千米,冲毁水田353亩,砂压农田542亩,全镇2132户7214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068余万元,无死亡。
2 风险隐患情况
(1)地质灾害隐患点
葛公镇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均为小型灾害点,共影响115人。具体详见附表1。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1 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葛公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安置点食宿物品的保供工作;
4)负责发布预警、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镇防指组成
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水利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武装部、司法所、应急办、党政办、综治中心、民政所、城建办、公路站、葛公财政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湖分所、派出所、水利站、农技站、林业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葛公中心卫生院、葛公供电所、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详见附表2。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武装部:根据险情需要,带领应急队伍抢险救灾,负责防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
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灾区需要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应急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党政办:负责协调镇级机关做好相关后勤工作,并协调、落实应急期间防指用车和其他各类应急车辆调配使用工作;配合防指汇总防汛抗旱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严肃防汛抗旱纪律、落实防汛抗旱责任。
综治中心: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城建办:做好房屋、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危旧房屋的排摸,对灾后房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公路站:协助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组织水毁公路抢修。
葛公财政分局:做好救灾经费筹集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湖分所:指导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水利站:负责灾区雨情、水情、汛情预报预警等信息的接收,做好圩区、水库的巡查防守,分析未来可能出现的险情,提供技术指导;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
农技站: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和技术指导,帮助灾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林业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防止因持续干旱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灾区生活正常物资供应,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哄抬物价行为。
葛公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
葛公供电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通讯(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指挥灾区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2 镇指挥机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葛公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主要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水利站,由分管应急、水利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为:
(1)收集气象预警、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统筹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及排危除险,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汇报;
(2)及时将上级防指指示向指挥部汇报,做到上传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当镇防指启动响应,成立信息预警组、巡查防守组、工程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预警组由应急办、水利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关注辖区水位站、雨量站的水雨信息以及圩区内沟塘水位和外圩圩堤可能出现的管涌、渗漏等情况。负责对县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并发布相关预警,接收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管涌、渗漏、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
巡查防守组由巡堤查险队伍成员组成,负责圩堤、水库、地质灾害点巡逻查险和排除险情。
工程抢险救援组由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抢修损坏的公路、河道、通信、电力、供水等设施使之恢复正常。并负责抢险技术指导。
转移安置组由包保各行政村镇级责任人和民政所部门成员组成,负责组织督促各村落实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洪威胁区内所有农户按预定路线转移至安置点,对应分级响应,落实梯次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同时做好安置点生活保障。
生活保障组由公路站、派出所、葛公中心卫生院部门成员组成负责安置点医疗保障、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 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1)包保行政村的镇级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各村防汛指挥所由行政村的镇级防汛责任人任第一指挥长、村支部书记任指挥长。第一指挥长主要职责为上传下达镇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负责牵头包保村人员转移安置方面各项工作,保障预警信息及时传达、抢险队员及时到位,生产生活得到保障。各包保行政村镇级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3。(如有人员变动,根据其对应职位相应调整)
(2)水库、堤防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水库、堤防实行行政责任人(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技术责任人(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巡查责任人(负责大坝巡视检查,及时报告工程险情)责任制。详见附表4。(如有人员变动根据其对应职位执行)
(3)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村级防汛抗旱责任人由村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协调工作、负责传达上级命令、通知、发布预警。
山洪灾害危险区实行网格包保制。村级包保责任人由所在村两委相关人员担任。具体负责了解网格内住户和人员情况,熟悉当地地形、地貌,在汛期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及时接收上级的预警和相关防灾部署,将相关预警信息传递给责任区网格内所有居民;负责本网格内所有居民的防御山洪灾害转移工作,并配合所在行政村完成转移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详见附表5。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监测预警
1、气象监测:密切关注最新气象信息动态,及时向各村各单位推送;
2、水文监测:关注河、库、塘现状水位、水量情况;
3、水库、山塘水利工程监测:及时报送实时水位、蓄水量情况,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运行情况,当预报有降雨时,应加密巡查;
4、地灾点监测:对地灾点要落实日常巡查,当预报有降雨时,应加密巡查。
葛公镇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临界雨量表
警报等级 |
预警雨量(mm) |
气象预警 |
||
1小时 |
3小时 |
24小时 |
||
准备转移 |
45∽59 |
60∽99 |
100∽149 |
橙色(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60 |
≥100 |
≥150 |
红色(立即转移) |
水库水位雨量通过省水信息平台和水库巡查责任人及时向镇防指报告。葛公镇具体水位预警值见下表。
葛公镇水位预警值
水库名称 |
兰潭水库水位(m) |
芦岭水库水位(m) |
大岭水库水位(m) |
龙股水库水位(m) |
愚公水库水位(m) |
红旗水库水位(m) |
准备转移 |
135.32 |
96.04 |
157.52 |
143.26 |
81.78 |
90.06 |
立即转移 |
135.82 |
96.54 |
158.02 |
143.76 |
82.28 |
90.56 |
(二)启动响应
当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先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减少损失,同时向镇报告有关情况。
1.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级响应
(1)黄湓河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面积大于1.5万亩的洪涝灾害;
(4)三个村以上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5)其它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1.2、响应行动
(1)会商部署:镇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召开全镇紧急部署会,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立即采取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镇政委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带领相关人员赴一线督查指导,指挥长坐镇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镇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镇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救援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随时候命;
(7)安置点:安置点做好随时启用准备,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8)群众动员: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2.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I级响应
(1)黄湓河发生大部分河段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面积大于1万亩的洪涝灾害;
(4)多个村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
2.2、响应行动
(1)会商部署:镇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召开会商调度会,督查指导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镇政委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常务副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镇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镇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救援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随时候命;
(7)安置点:安置点做好随时启用准备,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8)群众动员: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3.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II级响应
(1)黄湓河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或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3)发生面积大于0.5万亩的洪涝灾害;
(4)多个村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
3.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镇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会商调度会,督查指导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镇指挥长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副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镇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镇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救援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4.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V级响应
(1)小(一)型或小(二)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2)发生面积大于0.2万亩的洪涝灾害;
(3)多个村范围内发生轻度干旱;
4.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镇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镇政委安排包保村领导督促各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领导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应有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待命准备,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镇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的情况报送镇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救援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三) 响应期间的工作要求
(1)会商部署
镇防指组织防汛抗旱会商,通报全镇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旱情相关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安排部署全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县防指报告会商意见。
(2)包保责任人履职
响应启动后,各包保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实时关注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包保区域做好转移避险各项准备,立即投入抗洪救灾相关工作。
(3)值班值守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接收或发现相关监测预警信息时及时报告镇防办。
(4)信息报送
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应及时、准确、全面,重要信息一事一报,重大险情(溃堤破圩)、人员伤亡等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5)抢险救援队伍备勤
各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确保抢险设备运行正常、物资到位,在接到镇防指指令后,抢险人员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立即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6)物资设备预置
镇防指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按要求备足砂石料、木桩、麻袋、救生衣、发电机、抽水泵等设施设备,砂石料存放在各防守堤防、水库附近,其余物资皆储存在各村村委会。
(7)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遵循安全、就近原则,采取投亲靠友或集中安置方式转移受威胁的群众,集中安置按照拟定路线转移群众至安置点。
(四) 防汛响应措施
1、水库、山塘巡查防守
(1)汛限水位以下,汛期每天1次,发生降雨时,每天2次;
(2)汛限水位以上,汛期每天2次,如天气恶劣强降雨持续时,每天不少于4次,必要时加密巡查;
(3)发生险情时,24小时不间断巡查。
2、地灾点巡查防守
汛期每天1次,如天气恶劣强降雨持续时,每天不少于4次,必要时加密巡查。
3、危险区人员转移
3.1、水库、山塘下游危险区人员转移
(1)当达到设计水位以下0.5米时,发布准备转移指令,当达到设计水位时,立即转移人员;
(2)发生较大险情时,发布准备转移指令,视险情发展情况发布转移指令;
(3)发生重大险情时,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水库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3.2、山洪威胁区、沿河低洼地危险区人员转移
(1)当降雨量达到1小时45-59毫米、3小时60-99毫米、24小时100-149毫米,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2)当降雨量达到1小时60毫米及以上、3小时100毫米及以上、24小时150毫米及以上,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山洪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3.3、地质灾害点危险区人员转移
当巡查发现有滑坡、塌方等不稳定风险时,应立即进行转移。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4、重点风险部位巡查和管控
(1)加强对病险、高水位运行水库、山塘、山洪威胁区、地灾点、危旧房屋、在建水利工程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
(2)当发布三级及以上响应时,或有可能带来严重风险时,应立即采取“关停撤”等措施,各村、各行业、各主管单位应通知督促辖区可能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
5、防洪工程险情处置和被困人员救援
(1)当防洪工程发生险情后,所在村应立即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险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镇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根据现场险情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告指挥部作出决定,并将险情有关情况报县防办,提请县防办派出技术专家组进行指导抢险。若有必要,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
(2)当发现被困人员,应立即组织施救,并通知消防、公安等专业力量协助开展救援。
6、应急排涝
提前储备部分排涝水泵、管道等设备,当水库、山塘水位过高或出现险情时,应架设水泵抽水,情况紧急时开挖拓宽泄水通道。
7、道路抢通、供电保障、通信保障、治安保障、医疗保障等
交通、供电、通信、治安、医疗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
(五)抗旱响应措施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气象、农业、水利等业务部门要加强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农村供水和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 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大于60%。
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农村供水和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1%-60%。
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1%-40%。
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抗旱具体措施:
1.确保生活用水
(1)组织召开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2)对饮用水源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3)号召群众节约用水,一水多用;
(4)清洗启用古井,应急打井;
(5)必要时,限时供水、分时供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单位用水;
(6)实施应急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等措施;
(7)对饮水困难群众开展应急送水上门,设置流动送水服务队。
2、保障灌溉用水
(1)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2)筑堰坝截水、挖深坑蓄水、远距离引水、修建机电井等方式抗旱保灌;
(3)对水库、山塘蓄水合理有序进行调配,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提高灌溉效率;
(4)与气象部门做好对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
(5)农业、水利部门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帮助群众将旱情损失减到最小。
(六)响应终止
1 镇级应急队伍
汛前镇防指组建镇级应急队伍(详见附表6)并登记造册。应急队伍成员,从镇政府及镇直有关单位、各村抽调人员(含民兵),人数50人,队长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兼任。当镇范围内堤防、水库大坝等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到“抢早、抢小”及时处理险情,当险情严重时,立即开展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并上报镇防指,请求支援。
2 巡库查险人员
要求各村对水库、山塘、地灾点等落实专人进行巡查。
3 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
采取集中储备和分散储备、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方式储备各类防汛抗旱物资。大型装备采取临时租赁或购买服务的方式。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1 宣传教育
镇防指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救灾等防灾避险知识,并实施防灾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风险识别、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培训演练
镇防指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网络课程、以会代训等线上线下方式对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抢险队员、防汛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开展汛前培训。演练内容主要为危险区人员转移演练,以某一危险区影响村为典型,演练其遭遇特大暴雨时,镇防办及成员单位运转情况,演练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援等方面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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