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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405-0004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5.10-5.16)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5.10-5.16)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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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东至县迎通娱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东至)文综罚字〔2024〕F-000009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024年3月26日20时01分至2024年3月26日20时44分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来意后,依法对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综合楼401室4012号的东至县迎通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前台墙体上方悬挂《营业执照》,现场负责人唐义霞未能向执法人员出示并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经现场询问查实,该场所未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场所共设有29个包厢,当时2个包厢内有消费者正在消费,其中805号包厢有6人,806号包厢有2人正在消费。这些包厢内均安装有电视机、音箱、触屏点歌系统、话筒等设备,并能正常播放使用。该场所前台设置有扫码收款码和消费账单打印系统,前台管理员(收银员)向执法人员提供805号、806号包厢均为最低消费168的消费账单。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摄像取证,对该场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负责人唐义霞全程陪同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

1.责令关闭; 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叁拾陆元整(336元)。

 

0.033600

2024-5-10

2025-5-10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县迎通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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