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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404-001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4.22-4.25)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4.22-4.25)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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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东至县红星印刷厂

个体工商户

(东至)文综罚字〔2024〕F-000007号

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2024年3月22日15时13分至2024年3月22日15时26分,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幼儿路4-5号(县幼儿园门面)经营的东至县红星印刷厂进行检查,发现“五项制度”登记簿未予登记。涉嫌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警告

 

 

2024-4-22

2025-4-22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县红星印刷厂(冯方泽)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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