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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404-0012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4.17-4.21)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4.17-4.21)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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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东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

个体工商户

(东至)文综罚字〔2024〕F-000008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杨秀静)经营场所内销售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新华字典》(单色本第12版)和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生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等七类出版物,共计27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学生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等出版物27册

 

0.061719

2024-4-17

2025-4-17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杨秀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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