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56345602y/202404-0012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4.17-4.21)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东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4〕F-000008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杨秀静)经营场所内销售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新华字典》(单色本第12版)和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生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等七类出版物,共计27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学生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等出版物27册 |
|
0.061719 |
2024-4-17 |
2025-4-17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执行到位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梅小学生用品店(杨秀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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