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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404-0013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3.28-4.2)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4.3.28-4.2)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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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东至田鱼网咖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东至)文综罚字〔2024〕F-000005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东至田鱼网咖于2024年2月16日凌晨0时许,允许朱俊、汪艺峰两名未成年人在其经营场所上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应当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拾元整(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0.8

 0.001

2024-3-29

2027-3-29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田鱼网咖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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