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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财务管理】胜利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财务管理】胜利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0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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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  预算制度 

1、每年10-12月份,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制订出第二年度财务开支预算,根据上级审批后的预算具体安排年度开支。 

2、零星开支可根据部门领导的安排进行购买,百元以上的开支要先请示校长,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千元以上要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3、每年的开支,要量入为出,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预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由部门提出经校长同意,并确定出参陪人员、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未经领导批准者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有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因公出差,需由具体部门领导签字后再经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2)标准:参照标准。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经校长同意后,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再由总务处实施。未经领导批准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 

4、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员去看望。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 

(3)接待用品等,由学校指派采购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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