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56345602y/202401-0006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名称: | 东至县文旅局2023年度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列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东至县梓睿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东至县梓睿商店销售的出版物疑似侵权出版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警告并处没收非法财物《新华字典》1本。 |
|
0.00198 |
2023-3-15 |
|
2024-3-15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执行到位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梓睿商店(邹秀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东至县张溪镇玉叶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02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东至县张溪镇玉叶商店销售的出版物疑似侵权出版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警告并处没收非法财物《新华字典》4本。 |
|
0.00792 |
2023-3-15 |
|
2024-3-15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执行到位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张溪镇玉叶商店(刘玉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吴*改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吴*改经营场所内销售《爆笑校园. 全集》共2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爆笑校园. 全集》出版物2册 |
|
0.01092 |
2023-10-25 |
2024-10-24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吴*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有保商贸行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10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东至县有保商贸行经营场所内销售1本《新华字典》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新华字典》1本 |
|
0.002 |
2023-10-31 |
2024-10-30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有保商贸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东至县吕氏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11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吕氏商店经营场所内销售《小学生同步作文.三年级.上册》等3类共6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小学生同步作文.三年级.上册》等出版物6册 |
|
0.01757 |
2023-11-3 |
2024-11-2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吕氏商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雨言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12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雨言商店经营场所内销售《三国演义》等3类共3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三国演义》等出版物3册 |
|
0.00672 |
2023-11-23 |
2024-11-22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雨言商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张溪镇徽盐连锁群乐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13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张溪镇徽盐连锁群乐超市经营场所内销售《新华字典》等2类共3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新华字典》等出版物3册 |
|
0.003682 |
2023-11-23 |
2024-11-22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张溪镇徽盐连锁群乐超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张溪镇欧阳小卖部 |
个体工商户 |
(东至)文综罚字〔2023〕F-000014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东至县张溪镇欧阳小卖部经营场所内销售《新华字典》等九类共20册出版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新华字典》等出版物20册;3.罚款:人民币壹佰(100)元 |
0.010000 |
0.030765 |
2023-11-23 |
2024-11-22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张溪镇欧阳小卖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