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06-00051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各乡、镇防指,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省防指已于6月24日19时起对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市防指已于6月24日21时起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根据《东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自6月24日22时起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请各地各部门加强联合值守,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将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作为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巡查和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各级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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