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407-00017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县水利局决定开展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如认为有以下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涉水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方面。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
举报电话:0566-7019960
电子信箱:996339515@qq.com
东至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