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649957953/202407-00163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保险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免申即享”用人单位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通过数据比对核实,现将东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30日至8月5日)。公示期满后,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工作流程发放资金。
对认为自身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条件但未被纳入范围的用人单位,以及因基本信息不全或不完善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向县纪委、监委驻科经局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7028707)或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5292608)反映。
附件:东至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名单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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