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407-00103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批后公布】关于大渡口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
大渡口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位于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内,东临仙寓山路,南临升金湖路,北临安徽金娃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国有建设用地。经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现予以批复:
一、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详见规划文本),请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依据该规划尽快报批建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对出具的规划指标真实性负责。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66578.00㎡;总建筑面积64887.68㎡;总计容面积89133.86㎡;总建筑密度44.80%;总容积率1.34;绿地率5.9%。
三、交通组织:地块东侧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地块南侧设置一个次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19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49辆。
四、项目涉及消防、人防、物管、电力、给排水、供电、绿化等专项设计以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为准,但不得影响总体布局。
五、应严格执行该方案要求,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主体”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六、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规划项目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
七、本地块详细规划应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此批复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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