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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407-00103 组配分类: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批后公布】关于大渡口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批后公布】关于大渡口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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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

大渡口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位于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内,东临仙寓山路,南临升金湖路,北临安徽金娃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国有建设用地。经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现予以批复:

一、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详见规划文本),请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依据该规划尽快报批建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对出具的规划指标真实性负责。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66578.00㎡;总建筑面积64887.68㎡;总计容面积89133.86㎡;总建筑密度44.80%;总容积率1.34;绿地率5.9%

三、交通组织:地块东侧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地块南侧设置一个次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19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49辆。

四、项目涉及消防、人防、物管、电力、给排水、供电、绿化等专项设计以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为准,但不得影响总体布局。

五、应严格执行该方案要求,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主体”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六、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规划项目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

七、本地块详细规划应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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