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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官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户籍管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户籍管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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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制证-办结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九、咨询电话

    0566-7029061

十、监督电话

    0566-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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