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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34c/202406-00128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东流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东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1号)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1号)

阅读次数: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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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令1

 

各指挥所:

鉴于当前长江水位持续上涨,长江东流站已超警戒水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安全度汛,现发布东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令:

一、根据《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东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东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4号),各指挥所要严格落实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指挥所所长要按防汛责任制的分工要求迅速到岗到位,每日对所负责的防汛堤段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当日水情、工情、巡逻抢险等情况,并及时上报。要按每公里10-20人安排一线民工上堤巡堤查险。预报达到警戒水位以上1米时,二线民工需做好准备,待命上堤。

二、要根据水情、工情和险情变化按预案规定和要求,逐一落实预警、人员撤离、抢险队伍和抢险物料等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要把七里湖圩、护城圩、丁湖圩等圩口,特别是要把近年漫(溃)破圩口作为工作重点,把历史险工险段、崩岸区、新建工程、堤后有坑塘堤段等作为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值守。对低标准堤防、闸站险工隐患等薄弱环节,完善度汛方案,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四、要加强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关注长江汛情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工情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畅通。从现在起,各类险情实行定时零报告制度,各指挥所要于每日上午6:30前上报24小时险情,重大险情、千亩以上圩口溃破必须随时上报。

 

 

2024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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