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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304-00223 组配分类: 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G236东至县省界段危桥改造工程(取土区)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 东自然自规函(临)【2023】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G236东至县省界段危桥改造工程(取土区)临时用地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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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236东至县省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申请的G236东至县省界段危桥改造工程(取土区)临时用地,经审核,符合临时用地审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G236东至县省界段危桥改造工程(取土区)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总面积为0.4342公顷,位于昭潭镇营桥村。临时使用期限为二年,自临时用地批复下达之日起算。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的补偿标准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用地。

三、你单位要当严格按照批准范围、用途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使用临时用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一旦发现有不按批准范围、用途使用临时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四、临时用地到期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G236东至县省界段危桥改造工程(取土区)临时用地土地恢复方案》,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履行完毕土地恢复义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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