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08-00041 | 组配分类: | 隐患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2024年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建月销”工作要求,现将全县7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1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04处,完成隐患整改297处,隐患整改到位率97.70%(见附件)。其中:葛公镇、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自规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公司未报送本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深入查找研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线。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因高温等引发的各类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部署,结合夏季安全大排查和各类“小切口”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持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督促本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企业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防晒、降温、防雷、防汛等措施,严防危险物质受热分解自燃,盛装危险化学品容器受热爆炸,油漆等物质受热挥发导致中毒爆燃等事故发生。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道路运输:结合暑期出游增多特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车站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桥梁、公路、大型交通工程工地等重点监管部位专项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发生自燃、爆燃事故,严格执行长途驾驶员定时定点休息制度,坚决防范疲劳驾驶、冒险驾驶。工贸:要加大高温汛期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熔融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区域或作业场所通风、检测、报警、防水防潮、应急救护等装备设施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建筑施工:突出脚手架、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严禁以工期为由强制要求作业人员进行户外高温作业。消防安全:要聚焦火灾、房屋质量、管道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管线管道、燃气、电梯、电力设施等检测维护,对商场、集贸市场、重要场所、重点环节和不放心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宣教和应急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等渠道,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主动了解和掌握高温汛期期间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发生。要前置救援力量,分区域在重点部位提前部署人员、装备、物资,确保出现重大险情能够就近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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