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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409-00050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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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东至县大渡口镇庆丰村;大渡口镇大桥村;大渡口镇大桥村窑厂一组、窑厂二组;大渡口镇四合村;大渡口镇四合村东小组、联发组、西中组、新建组、夹厢组、东胜组、丰收组、向阳组、河南组、新发组;大渡口镇八都湖村;大渡口镇八都湖村耳圩二组;大渡口镇麻石桥村;大渡口镇麻石桥村横埂组、东埂组、东风组、同兴组、幸福组、新义组、石元组、胜利组、民主组、和平组、民新组、民建组;大渡口镇联合村;大渡口镇联合村四组、五组、六组、和平组、双桥组;大渡口镇大联圩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庆丰村永久组,南至大渡口镇大联圩,西至联合村双桥组,北至麻石桥村东圩组。【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东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东至县大渡口镇庆丰村;大渡口镇大桥村;大渡口镇大桥村窑厂一组、窑厂二组;大渡口镇四合村;大渡口镇四合村东小组、联发组、西中组、新建组、夹厢组、东胜组、丰收组、向阳组、河南组、新发组;大渡口镇八都湖村;大渡口镇八都湖村耳圩二组;大渡口镇麻石桥村;大渡口镇麻石桥村横埂组、东埂组、东风组、同兴组、幸福组、新义组、石元组、胜利组、民主组、和平组、民新组、民建组;大渡口镇联合村;大渡口镇联合村四组、五组、六组、和平组、双桥组;大渡口镇大联圩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在东至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zh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自2024912日至2024927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金利桥

联系方式:0566-890706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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