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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693XL/202404-0015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财综〔2024〕1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4-04-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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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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