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救助审定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503-00052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5 10:35
【字体大小:

经本单位核实确认,截至目前,未收到各村居报送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无居民住房恢复救助情况发生,故未公开相关内容;特此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