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01-00065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建月销”工作要求,现将全县12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92处,完成隐患整改90处,隐患整改到位率97%。
二、存在问题
东流镇、洋湖镇、官港镇、泥溪镇、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公路服务分中心未报送本月隐患月报。各地、各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健全贯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督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出行安全。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今年春运跨区域流动性将加速释放,春运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增长,局部地区、重点时段人流、车辆、物流高度集中,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制定措施强化春运期间公路安全执法工作,强化联合执法,深化精准查控,严查各类非法客货运行为。要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培训,规范运营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要强化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值班制度,加强与公安、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有效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和道路运行情况信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为民,让执法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积极向有困难、有需求的司机乘客提供帮助。春运执法一线干部职工在做好个人防疫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夜间
和雨天执勤安全。
(二)全面开展节前安全专项整治。春运已经开始,春节即将来临,人员进入大规模流动阶段,各类安全风险叠加。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安委会近期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紧盯重要关键环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城市建设、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森林防火等领域,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排查,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