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412-00001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11月信访件办理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 东流镇 | 东至县东流镇磊耀石业有限公司生产时未做扬尘措施,灰尘严重。该公司附近的两个水塘污染严重,请核实处理。 |
2024年11月14日,我局会同东流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反映的“磊耀石业有限公司”为安徽磊耀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耀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粉生产,生产工艺为原料-重型鄂式破碎-反击式破碎-回料仓-轻锤式破碎和轻锤式破碎-圆筒筛分-成品。污染物主要有生产粉尘抑尘废水,重型鄂式破碎和反击式破碎采用湿法作业,轻锤式破碎、筛分、提升粉尘经收集后引入脉冲除尘器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抑尘废水通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明显粉尘和污水外排现象。我局工作人员在该公司附近两个水塘各取水样一份,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由于您为匿名,我局工作人员无法告知您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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