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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411-00073 组配分类: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东至县2024年第2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文号: 皖政地池【2024】4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2024年第2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11-2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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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东至县2024年第2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东至县尧渡镇查桥村、毛田村、大碑村、东山村、高岭村、建东村、汪街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4769公顷(耕地0.001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8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东至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东至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东至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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