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411-00073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4年第2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皖政地池【2024】4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东至县2024年第2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东至县尧渡镇查桥村、毛田村、大碑村、东山村、高岭村、建东村、汪街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4769公顷(耕地0.001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8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东至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东至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东至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2024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