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649957953/202412-00065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保险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部分用人单位的公示(二)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现将东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部分用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566-7026083)或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5292608)反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返还比例 |
913417216973672665 |
东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60%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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