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12-00018 | 组配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批复 | 文号: | 东政秘〔2024〕7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应急管理局: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批复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东应急〔2024〕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由你局负责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决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的决定。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你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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