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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48989172/202412-00018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批复 文号: 东政秘〔2024〕7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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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批复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东应急〔2024〕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东至大渡口“国金·名城”商住小区开发项目“2023·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由你局负责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决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的决定。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你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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