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12-00019 | 组配分类: | 隐患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2024年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建月销”工作要求,现将全县11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7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52处,完成隐患整改343处,隐患整改到位率97.44%(见附件)。其中:洋湖镇、县科工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公司未报送本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正值企业生产经营旺季,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风险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灾害。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化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化工、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紧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要“四不两直”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重大典型问题隐患要提级督办、警示曝光,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二)做好寒潮天气安全防范。进入十二月份,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大雾团雾等不利天气因素增多,用电动火情况大幅增加,易发生各类火灾、一氧化碳中毒和触电等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抓细抓实各项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寒潮大雾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强监测预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尤其要对农村公路、急弯陡坡、水电气管网、通信电力设施、旅游观光、室外广告牌、户外构筑物、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做好加固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消除的,要及时转移人员并妥善安置。同时结合冬季风险特点,用好“案例教育法”,通过短视频、动画、图文解说、应急广播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渠道普及安全防护和自救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提升应急值班值守能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情况,紧盯险情灾情,加强突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严格落实报告信息的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抄送:市安委办、县纪(监)委、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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