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412-00040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12月份初步设计——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胜利镇青云行政村志洪中心村市县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立项和可研)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4〕220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胜利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胜利镇青云行政村志洪中心村市县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申请》(胜政〔2024〕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东农〔2024〕69号)文件要求,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同意在胜利镇建设实施东至县胜利镇青云行政村志洪中心村市县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改建),东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412-341721-04-01-568662。
二、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概算核定金额以《关于东至县胜利镇青云行政村志洪中心村市县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东农〔2024〕69号)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按照非依法必须招标要求依法自主实施。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建设实施,进一步完善后续手续,加强项目管理,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项目单位要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应招不招、招小结大、分解招标、应进不进、先建后招、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5.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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