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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649957953/202501-00010 组配分类: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保险
名称: 2024年第四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第四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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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12月代缴医疗保险费216人,533人次,标准为393.11/人,总计金额23.2万元;代缴大病救助1人,年标准120元/人,总计金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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