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412-00060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12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香隅镇白岭行政村沧源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4〕20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香隅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香隅镇白岭行政村沧源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香政〔2024〕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香隅镇白岭行政村沧源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香隅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香隅镇白岭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 主要包括防护280余米、青石板铺装400余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处、地面混凝土硬化300余平方米、打造村口标识、复绿种植等;(2)中心村污水处理建设:污水排水管1994米、出户管1530米、污水检查井56个、出户检查井51个、污水处理终端1座、道路破除修复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2月—2025年10月,计划2024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39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和美乡村奖补资金200万元,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县级按70%给予奖补,其余乡镇自筹。
八、加强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分析论证,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11-341721-04-01-140738。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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