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501-00029 | 组配分类: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畜禽养殖】张溪镇畜牧兽医站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张溪镇畜牧兽医站在县农业农村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2024年度开展了如下工作:
1、张溪镇肉牛、水牛生产情况摸底:对全镇肉牛、水牛生产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宣传、发放池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政策明白纸和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明白纸。
2、全镇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统计工作:我们对全镇养殖场(户)进行摸排,根据各养殖场(户)的需要,安排全镇养殖场(户)的先打后补工作。
3、张溪镇畜牧兽医站对东至县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治理项目张溪镇畜禽粪污方面项目开展现场核查。
4、对全镇养殖大户注册农安康,全年实行监管。
5、根据《东至县农业农村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要求,对全镇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6、协助镇政府做好牛、羊禁牧工作。
7、根据池州市《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肉内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全镇范围内养殖场(户)等相关场所进行排查,督促整改,力求就地消化所有问题。
8、血防工作。根据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农业血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全镇牛羊进行摸排统计,收集牛羊粪送到指定场所进行粪检,了解血吸虫感染情况,并进行血吸虫病治疗。
9、动物防疫工作。做好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全镇现有猪、牛、羊进行口蹄疫免疫,家禽进行禽流感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平时定期补免;对于规模化养殖场,继续推行常年程序化免疫。所有动物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
10、协助市、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张溪镇养殖场(户)搞好安全生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11、根据东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全镇养殖场(户)进行全方位排查,并增加排查频次,重点排查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以便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同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及“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12、协助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处理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3、瘦肉精检测工作: 按月对全镇养殖户饲养的牛、羊、猪进行瘦肉精尿检,同时对市场出售的猪肉不定期的进行瘦肉精肉检。
14、动物检疫工作:对全镇出栏畜禽进行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
15、消毒灭源工作:上、下半年对镇内养殖大户各进行一次消毒灭源工作,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6、疫情监测:根据全镇畜禽养殖的情况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指导养殖户对畜禽各种传染病的免疫工作,杜绝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17、协助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到我镇池州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杨畈村)检查指导工作。
18、按照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要求,下乡统计灾情,并指导各养殖场(户)抗灾救灾。
19、根据《东至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东至县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成立张溪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东至县兴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根据《关于印发<东至县2024年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镇肉牛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指导其积极申报相关项目,以发展我镇的肉牛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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