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84N/202404-00087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东至县民政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消安委办《关于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池防办〔2024〕23号)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将《东至县民政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全县民政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推进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摸排、坚决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工作部署,现制定全县民政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助餐点)。
三、具体举措
(一)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工作。协调配合县消防大队对本机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完成消防通道规划、建设、划设标志线、设置警示牌等工作,引导机构内部车辆规范停放;清理机构内部和门前的消防车通道上的乱停乱放、障碍物;清理消防车通道和建筑物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整治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拆除防护网摘广告牌。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金属护栏等障碍物;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四、实施任务
(一)各地机构自查。各乡镇督促养老机构要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围绕整治重点,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主动清理拆除,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县民政局每季度将以“四不两直”方式暗访督查一次,并向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函告情况。
(二)全面排查隐患。县民政局将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消防、网格员等力量开展集中排查,每月统计整治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马上改正的,督促机构立行立改;对于问题严重的,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持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机构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
(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县民政局将组织各机构定期观看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深入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广泛发动基层群众举报各机构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专项核查、专项整治。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细化制定行动方案,部署各项工作安排,压实责任、落实举措、明确分工,有序启动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计划,科学确定目标,逐步推进整治,建立工作台账(附件1)。县民政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组织各机构开展好自查和整改,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养老机构自2024年4月份起,每周向县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展,每月20前将附件1表格和佐证台账、月度工作小结报送县民政局。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综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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