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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412-00048 组配分类: 监督执法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关于印发《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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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412月23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法办案的震慑效应。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牢牢守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着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安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时间安排

本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2412月23日开始,至20252月2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动员部署阶段(202412月23—12月27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202412月28—20252月12)。整合执法力量,集中查办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2月13—2月23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聚焦重点产品执法紧盯综合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重点开展以酒水饮料、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家居产品、燃瓶、燃气灶具、老人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节日热销商品为主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哄抬物价、消费欺诈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统筹运用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坚决压缩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

聚力消费维权执法。以节日期间社会热点、投诉焦点民生重点为导向,重点关注服务欺诈、虚假宣传、格式条款等消费投诉的突出问题,严查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欺诈、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较多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惩治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主体。

三)关注直播电商执法。针对直播电商活动新情况、新特点,常态化对辖区电商平台、网店、网站开展在线监测巡查依法查处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直播带货中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直播电商市场环境

(四)依托政企联合打假。针对“两节”期间白酒、节令商品等销售量大增的特点,要主动加强与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信息交流,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深化与企业的执法打假协作,积极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全力维护名优名品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持续开展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执法检查。检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和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的合法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的生产、销售、标识使用和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的授权使用、标识使用等环节,重点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伪造地理标志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伪造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七)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打假行动的工作重点和检验执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有突破的案件县局将建立全系统两节打假沟通协调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各地打假专项行动进展以及大要案线索情况,调配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在全范围内进行打假集中统一行动,指导市场监管所大要案办理,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八)增强协同打击合力。高度关注侵权假冒区域分布碎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违法行为组织化的特点,利用好长三角、淮海经济区以及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平台加强对跨区域违法案件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实行以案循案,深挖一个行业、一个区域的同类案件,彻底斩断源头和网络。强化行刑衔接力度,根据节日期间违法犯罪形势和特点,联合公安机关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联合打击。对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范围广的复杂案件,加强前期调查取证、中期抓捕审理、后期完善监管等环节密切协作,做好案件移送,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共同织密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防线。

四、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加强对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打假业务指导、案件督查督办和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新闻宣传、相关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查处的两节打假相关案件的法制审核及适用法律指导工作企业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做好专项行动期间双随机抽查问题线索的移交,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归集信用惩戒等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经营案件市场规范科负责指导成品油、烟花爆竹、农资等专业市场案件查处价格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指导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工作;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搜集网络交易违法线索,指导网络交易相关案件查处等工作质量发展科负责组织开展节日重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负责认证检验检测行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食品管理局负责推进食品相关领域日常监管、违法线索移交并指导相关案件查处工作;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相关领域日常监管、违法线索移交,并指导相关案件查处工作;特种设备监察局负责消除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指导查处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市场计量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科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指导案件查处等工作;12315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指导开展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置等工作。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市场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好打假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摆上打好年度“ 收官战”重要日程,加强组织调度和协调指导。充分发挥专项行动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突出矛盾,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复杂案件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实施协调开展“集群作战”,切实办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铁案”。

(二)营造良好氛围部门要坚持 “打”“宣”同步注重日常与重点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大力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全面展示打击成效,阐释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努力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唤起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品牌影响力,打出最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做好信息报送。局将依据总局统计调查系统自12月份开始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执法办案数据。各市场监管所20251月6日前报送阶段性小结并各报送1个典型案例(参照“铁拳”行动案例发布样式)。217日前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材料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规范着装)。各部门专项行动期间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

 

联系人: 宁玉倩   0566-7011732

电子邮箱:790423573@qq.com

 

附件:1.2024 年两节打假数据统计表

2.典型案例格式要求


2025年池州市两节打假数据统计表
东至县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经营主体(户)
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
仓储集中地
整治重点区域
案件线索
立案
结案
移送公安案件数量
货值金额(元)
罚没款(元)
查扣侵权商品数量 酒类(瓶/盒)
其它商品
查扣不合格食品(斤)
政企联合打假次数
侵权案件
受理投诉、举报
举报投诉形成案件数
抽检数
抽检不合格数
发放宣传材料
广播电视报道(次)
横幅(条)
LED显示屏播放标语(条)
稿件(篇)
打假专刊(期)
其他宣传形式(列出具体形式和数量、次数) 微信公众号(篇)
打假宣传台
……
……




附件2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案件类型

可根据案件分别填写: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广告/价格等 

案件名称

 

涉案企业名称

(人员

姓名)

 

证照情况

(许可信息)

(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调解

 

赔偿数额

(万元)

涉案环节

生产  经营

本省以外涉案省(区、市)

 

是否处罚

 

作出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内容

 

罚款数额

(万元)

没收违法

所得

(万元)

其他处理

内容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案处理 约谈 其他: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移送时间

    

通报情况

未通报 通报部门:                   

通报时间

    

案情摘要

 

 

(详见附页)

是否

已公开

 

承办部门

xx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电话)

(必填项)

 

附页:

安徽省XX市场监管局查处+违法主体名称+违法行为+案(案件名称)

 

XX年XX月XX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XX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XXXX.....的违法行为,作出XXXX的行政处罚。

XX年XX月XX日(发现违法行为日期),XX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来源),依法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检查情况)。经查,当事人......(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XXXX法》第X条第X款第X项的相关规定,XX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案例报送要求:

1.罚没款数额不足万元,单位使用“元”;万元以上,使用“万元”,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国家名称、非涉案企业名称需隐去或使用“某”,

3.处罚信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核对。

4.处罚时间和发现违法行为时间精确到具体日期。

5.数据、计量单位、网络用语、名词术语等应准确规范,法条适用准确。

    6.字数控制在500-600字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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