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26H/202504-00121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东至县大渡口镇社会养老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证我院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如下:
1、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我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察
2、门卫的消防安全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3、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4、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餐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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