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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26H/202504-00121 组配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东至县大渡口镇社会养老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大渡口镇社会养老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阅读次数: 来源: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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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院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如下:

1、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我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察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2、门卫的消防安全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3、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4、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餐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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