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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67961486/202404-00063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其他
名称: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龙泉中学运动场改造等29个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龙泉中学运动场改造等29个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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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东至县龙泉中学运动场改造等29个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龙泉中学运动场改造等29个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县。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龙泉中学运动场改造等29个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面积33630平方米,主要对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围墙等进行维修改造。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4月-2024年12月,计划202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3018.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其中香隅镇中心学校梅山小学运动场等附属工程为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按非依法招标项目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未办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手续,不得招投标。

九、严格《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切实防范“半拉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项目编码:2404-341721-04-05-622692.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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