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10-00020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2024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建月销”工作要求,现将全县9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9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59处,完成隐患整改346处,隐患整改到位率96.38%(见附件)。其中:洋湖镇、县科工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公司未报送本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国庆节后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各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增加,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安排部署复工复产重点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复产复工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作为核心工作,开展一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辨识评估,实行分级管控。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确保正常、安全运行。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治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二)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监管。8月份以来,部分县区安全事故频发,9月21日,我县一建材企业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的通知》(池安办〔2024〕90号)等文件要求,盯紧看牢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贸、非煤矿山、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化解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思想不松、人员不少、力度不减,认真对照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全面梳理查找未完成和未达时序进度的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结合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扎实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排查,用好小切口靶向治理,提升监管质效,掌握工作主动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同时,要对照前期县安委办《提示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进一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部门内部之间协调沟通,切实提升我县三年行动填报效率。
东至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抄送:市安委办、县纪(监)委、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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