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502-0000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安徽天利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优质米、3千吨籼米粉、5千吨生物质颗粒和3千吨统糠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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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优质米、3千吨籼米粉、5千吨生物质颗粒和3千吨统糠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大渡口镇 |
建设单位: |
安徽天利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池州市艾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大渡口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5谷物磨制 131*;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属于报告表。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大米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成品库800平方米;同时改造原有的日加工150吨大米生产线,改造后日加工能力提升至300吨,配套建设年产3千吨籼米粉生产线和3千吨统糠生产线。2024年9月2日于东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进行了变更(东科工信(2)〔2024〕1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气旋塔废水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t/d,处理工艺“调节-中和-水解酸化-A/MABFT-沉淀”)处理后,达纳管限值后排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大米加工废气:旋风+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稻谷烘干废气:布袋除尘+20m排气筒DA002排放;糯米粉加工车间废气:旋风+布袋除尘+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废气:旋风+布袋除尘+ 3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籼米粉加工废气:旋风+布袋除尘+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颗粒生产废气:成型的粉尘与投料的粉尘一并收集,经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主要产生的粉尘、灰渣、谷壳、废离子交换树脂、碎米、异色米、粮食初筛的杂质等一般固废,进行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桶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SO2为0.092t/a、NOx为0.4436t/a,颗粒物0.0562t/a。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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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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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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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52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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