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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502-0003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2025.2.11-2.17 )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2025.2.11-2.17 )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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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东至县九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东至)文综罚字〔2025〕F-000002

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

东至县九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四十三条

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罚款

1.吊销东至县九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2.对东至县九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处以壹万元(10000)罚款。

1

 

2025-2-13

2026-2-13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局、东至县文物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县九号公馆娱乐有限公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

东至县一线娱乐会所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东至)文综罚字〔2025〕F-000003

提供以营利目的陪侍

东至县一线娱乐会所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四十三条

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罚款

1.吊销东至县一线娱乐会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2.对东至县一线娱乐会所的法定代表人处以壹万元(10000)罚款。

1

 

2025-2-14

2026-2-14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局、东至县文物局)

执行到位

1

一年

公开

行政处罚

东至县一线娱乐会所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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