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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412-00019 组配分类: 水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四季度饮用水水源地巡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四季度饮用水水源地巡查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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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近日,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四季度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日常饮水安全。

本次巡查共历时4天,累计出动人员52人次,覆盖全县15个乡镇,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并以“两大类”“三举措”合力出击,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用水来源和环境特点分两类,“因地制宜”开展巡查工作。一是河流型水源地,本次巡查覆盖13个河流型水源地,涉及长江东至段、尧渡河、黄湓河、龙泉河4处自然河流。针对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水量受其上游来水影响大等特点,通盘考虑上游来水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顺流而上,排查化解水源地上游各类潜在突发风险。二是水库型水源地,本次巡查覆盖3个水库型水源地,均为小(1)型水库。针对水库型水源地水体流动性弱、水体容量大等特点,聚焦水库周遭自然环境,重点排查水库附近村民活动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

落实“三举措”,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一是“日常巡查不放松”,督促各水厂开展每日水源地巡查,完善工作台账,同时以每季度的全县水源地巡查“兜底”,把问题发现在最小处;二是“沟通渠道不闭塞”,畅通信息渠道,积极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将发现到的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三是“问题处理不拖沓”,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明确整改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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