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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经监测预测,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符合东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解除条件。研究决定,从2024年12月27日12时起我县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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