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502-00032 | 组配分类: | 机构队伍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监督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督促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学校违规违纪等做法及时予以制止,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督导职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对“现代化学校、等级幼儿园、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等创建情况,常规管理、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情况”等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和随机督查或专项督导,通过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全面掌握责任校的办学现状,指导责任校找准发展定位,引导学校逐步提高质量,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形成品牌,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督促职责。强化督导学校现代化学校、等级幼儿园、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等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着眼学校未来,从学校办学理念、愿景、育人等体系架构和运作,校长领导能力与学校发展、队伍建设与教师发展、教育教学管理与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亮点,查找薄弱,发现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适时进行回访督查。
四、受理职责。要受理、核实学生、教师或家长等相关学校办学情况的举报和投诉,认真处理反映情况。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五、报告职责。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县教育局督导室)提交督导工作报告,督导室以通报形式通报责任区工作情况和学校典型经验,提出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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