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412-00111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4年第26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池政地农转(2024)6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至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第26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东至县大渡口镇八都湖村,东流镇长岭村、狭阳村,官港镇横岭村、政元村、古桥村、杨村村,花园乡花园村、桃源村、南溪村、祠村村、源口村,龙泉镇曹村村、林丰村、铁炉村、古楼村、大板村、高林村、何村村、黄荆港村、瀼塘村、三源村、松田村、下坂村、新屋村,木塔乡郑村村、荣兴村、祝山村、富丰村、大田村、苏村村、中园村,泥溪镇水村村、泥溪村、朱村村、宋阳村、双溪村、双龙村,青山乡梅塘村、中村村、叶桥村、双河村、中城村、双港村、东阳村,胜利镇方村村,香隅镇合阜村,洋湖镇东风村,张溪镇白联村蓝水村、汪坡村、白石村、土桥村、葛仙铺村、塔石村、湖光村、联盟村、兰田村,昭潭镇官营村、龙潭村、下塔村、永丰村:昭潭村、潭东村、营桥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8.5103公顷(耕地6.74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将集体未利用地0.07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8.5841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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