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征收土地信息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1-00111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皖政地〔2025】4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01-23 15:46
【字体大小:

东至县人民政府:

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项目申报的你县大渡口镇庆丰村、大桥村、四合村、八都湖村、麻石桥村、联合村,大渡口镇大联圩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9.3696公顷(其中耕地6.2756公顷)、未利用地4.36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征收集体农用地6.2961公顷(其中耕地4.7306公顷)、未利用地1.2969公顷、建设用地10.9096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1.3492公顷(其中耕地1.1255公顷)、未利用地9.8779公顷:使用国有农用地1.0555公顷(其中耕地0.6462公顷)、未利用地0.0040公顷,以上合计批准用地44.5236公顷,用于东至县广丰圩(北闸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用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和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三、你县应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你县要按《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く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补偿费用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五、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此复

 

                                                2025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