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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2-00068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徽大渡口经开区天鹅湖路建设及绿色食品产业园周边复绿工程) 文号: 东征预字〔2025〕第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徽大渡口经开区天鹅湖路建设及绿色食品产业园周边复绿工程)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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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大渡口镇麻石桥村、四合村、大桥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仙寓山路,南至:安徽金娃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远帆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桥村耕地,北至:大桥村耕地、麻石桥村耕地、四合村耕地;地块二东至:仙寓山路,南至:四合村耕地,西至:安徽金娃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至:四合村耕地;地块三东至:仙寓山路,南至:四合村耕地,西至: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北至:四合村耕地;地块四东至:仙寓山路,南至:四合村耕地,西至: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北至:四合村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安徽大渡口经开区天鹅湖路建设及绿色食品产业园周边复绿工程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东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大渡口镇麻石桥村、四合村、大桥村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在东至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zh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大渡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程友才联系方式:0566-890706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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