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不动产登记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2-00075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5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5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5:05
【字体大小: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

编号:2025-0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 2025年05月25日截止),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一楼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66-332199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金保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东至县大渡口镇大同村新胜组

皖(2021)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72970号

王川林、王丽颖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