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821MB1N00863H/202503-00001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G236殷汇至查桥(东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至县人
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
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G236殷汇至查桥(东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于2025年1月16日对外发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已于2025年2月16日结束,现将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补助和奖励部分
1.将“对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的,按被征收经认定主房价值15%标准奖励,逾期不予奖励。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规定期限内(30日内)搬迁完毕并交付钥匙的,按被征收经认定主房价值10%标准奖励,逾期不予奖励。”修改为:在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的,并在规定期限(10日内)腾空房屋并交付钥匙的,按被征收经认定主房评估价值的25%标准予以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2.将“选择房票安置或货币化补偿安置的,认定为自愿退出宅基地,每户另给予6万元的补助”后增加“(资格权保留除外)”。
二、房票安置部分
将“房票购买政府建设安置房的,不享受政府购房补助,房票不找零。本项目安置房小区为盛品蘭庭小区、毛田安置房小区,毛田安置房结算均价为2880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盛品蘭庭安置房结算均价为3200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超过房票安置面积15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修改为:房票购买政府建设安置房的,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房票不找零。本项目安置房小区为盛品蘭庭小区、毛田安置房小区,毛田安置房结算均价为2880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盛品蘭庭安置房结算均价为3200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超过协议认定主房面积15平方米(含本数)以内部分按安置房结算均价结算,超过协议认定主房面积15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结算;如选择安置房面积小于协议认定主房面积,剩余未参与房票安置面积部分可以予以货币化补偿,享受经认定主房评估价值的25%奖励。房票购房补贴申请期限为项目征收期限后一个月内。
三、其他事项
将“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在征收期限内有相关政策调整,参照最新政策执行”修改为: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项目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期限内若上级有关补偿标准发生变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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